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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司的形成要求

编者:admin  日期:2015-04-07  浏览:8781 次

100%的股权可以由外国或本地企业和外国或居民个人举行
最初的最低实收股本为1新元
最低1股东+ 1 +总监1公司秘书
唯一的股东也可以作为唯一董事
唯一的董事不能同时担任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必须是新加坡居民(我们可以提供公司秘书)
至少一名董事必须是新加坡居民,即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PR),就业准证(EP),Entrepass,审批原则性就业准证(AIP EP),或依亲准证持有人(我们可以提供代名人作为您的company`s当地主管,如果需要的话)
董事必须是“全年龄”和能力的自然人(必须是18岁以上起2009年3月1日)
董事不能未获解除破产或定罪,涉及欺诈或不诚实无论是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的任何罪行。
一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新加坡以及所有其他商业实体必须有一个新加坡注册办事处地址。 P.O.邮箱地址是不允许的(我们可以为您提供注册地址,这是Singapore`s中央商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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